湖南大學EMBA標識管理規定:
第一條、為了規范湖南大學EMBA的標識管理,提升湖南大學EMBA的整體形象,特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湖南大學EMBA各學生組織開展活動,必須嚴格遵守中央八項規定和六項禁令,嚴禁任何學生組織在八項規定和六項禁令所禁止場所私自使用湖南大學、湖南大學EMBA相關標識。
第三條、湖南大學、湖南大學EMBA等相關標識使用時,不得擅自更改圖形的比例關系和色彩,不得對標識進行添加、刪減、變形、扭曲等方式的改變,標識印制使用規范、統一的字體,確保其準確性。
第四條、違反本規定且給學院或中心造成不良影響的,須承擔相應的責任與后果。
第五條、本規定解釋權屬于湖南大學EMBA教育管理中心。
第六條、本規定自公布之日起正式實施。
湖南大學EMBA教育管理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