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哈爾濱工業大學2018年碩士研究生入學考試復試及錄取工作辦法》(研院發[2018]4號)規定,結合哈工大2018年高級工商管理碩士(EMBA)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實際情況,現確定管理學院2018年EMBA入學考試復試及錄取工作辦法如下:
一、工作組織
復試工作由管理學院復試工作領導小組統一領導,由管理學院EMBA教育中心負責具體落實。
1、管理學院EMBA復試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葉強
成員:王健、蘆鵬宇、邵景波
秘書:李曉薇、寧文姣
2、管理學院EMBA復試工作監督小組
組長:孟炎
成員:曹文濤、王春霞
二、復試資格基本線
根據學校研院發【2018】4號文件規定,結合生源情況,2018年哈工大工商管理碩士(含MBA、EMBA)復試資格基本線確定如下,EMBA復試名單見附件1。
2018年哈工大工商管理碩士(含MBA、EMBA)復試資格基本線
學科 | 總分 | 外語 | 綜合能力 |
工商管理碩士[1251] | 165 | 42 | 84 |
三、復試報到及資格審查
根據教育部文件要求,參加復試考生必須進行資格審查,資格審查不合格者不予復試。考生需攜帶下列材料到復試報到地點報到并進行復試資格審查:初試準考證(原件);學歷證書、學位證書、身份證(以上三項原件及復印件);《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一份或《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原件及復印件。考生可登陸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www.chsi.com.cn),按要求進行學歷或學籍認證。準考證如果丟失可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網下載打印,無需蓋章。復試階段未提交學歷或學籍認證的考生,應在錄取結束后的規定時間內提交,否則將視為資格審核不合格。研究生院將對資格審查結果進行檢查,如考生提供虛假材料,任何時候一經發現,將取消其錄取資格。復試報到及資格審查時間、地點見下方復試安排。
四、復試辦法
1、復試內容
(1)復試由筆試和面試兩部分組成,外語聽力水平考核在面試中進行。復試的總成績為100分,其中筆試50分,面試50分。
(2)筆試主要考察考生對時事政治知識的掌握與理解,主要內容包括黨的第十九次全國代表大會與2017年以來國內外時事或要聞。筆試時間為1個小時(閉卷考試)。考生需攜帶身份證及初試準考證參加筆試。
(3)面試的基本要求:主要考核考生的綜合素質、業務能力以及外語水平,對每位考生的考核時間一般不少于20分鐘。參加面試時,考生可提供反映自身能力與水平的獲獎證書、各類證明等相關材料。面試采用論文答辯的形式進行,面試具體辦法見附件2。
2、復試安排
復試工作將分批次進行,哈爾濱班的第一次復試定于2018年3月28日14:00舉行,深圳班的第一次復試定于2018年3月18日14:00舉行,后續復試安排將另行通知考生。
五、錄取工作
1、對復試的筆試、面試成績分別設定合格線,筆試或面試任一成績沒有達到合格線者,將失去被錄取的資格。
2、參加提前面試結果為“通過”的考生,初試成績達到哈工大復試資格基本線,復試筆試、面試成績合格,資格審查通過,即可擬錄取。
3、參加提前面試結果為“不通過”的考生或未參加提前面試的考生,初試成績達到哈工大復試資格基本線即可參加復試。復試筆試、面試成績合格,資格審查通過,按照總成績從高到低的原則擇優擬錄取。
4、根據學校復試工作有關精神,考生最后錄取成績按初試成績+復試筆試成績+復試面試成績三者之和,在學科內從高分到低分錄取。考生最后總分相同時,按初試總分排序,初試總分相同時按聯考綜合能力分數排序。
5、我校本著確保質量、擇優錄取的原則,根據考生的初試成績和復試成績,確定擬錄取名單。在通過主管部門的錄取審查后,擬錄取考生將被正式錄取。錄取通知書在錄取審查結束后發放。
六、關于調劑
為選拔優秀生源,在符合教育部相關政策的前提下,2018年哈工大EMBA接收校內外考生調劑,詳見哈工大管理學院網站《哈爾濱工業大學2018年EMBA校內外優秀生源調劑錄取工作方案》。
七、其他事宜
1、其他有關事項按學校有關文件執行。
2、本辦法由哈工大EMBA教育中心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