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科技大學東凌經濟管理學院教授,研究生導師,清華大學、北京大學特聘教授。
曾作為訪問學者到美國進修和講學。擔任多家企業的法律顧問,多次受國資委、工商局、地方政府有關部門的邀請為有關領導和企業家授課,多次為各行業的上市公司、國有企業、民營企業、外資企業的骨干培訓,涉及的有石油、煤炭、鋼鐵冶金、房地產、汽車、醫藥、服裝、運輸等幾十個行業。多次受邀為政府有關部門和企業的重大項目做法律上的論證。為清華大學、北京大學的總裁班、職業經理人班、高級工商管理班等授課數百次。
為北京科技大學研究生講授的《商法》和為本科生講授的《經濟法》課程被學校評為免檢課程。曾被評為“我心目中最優秀的教師”。2006年獲清華大學國際工程項目管理研究院“2006年度敬業獎”。
授課內容:
為mba、emba、總裁班、職業經理人班主要講授的課程有:企業法律實務、企業經營中的法律風險及防范、企業的知識產權保護等。
為研究生講授的課程主要有:經濟法、商法、合同法、知識產權法、公司法等。
研究方向:
經濟法與現代企業管理的交叉問題,如企業經營管理中的法律問題、企業知識產權的有效保護、公司的治理結構、企業對外貿易中的法律問題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