歡迎港澳臺生源報考2017年廈門大學EMBA碩士研究生 ,下面是招生詳情。
一、報考資格
1. 持有香港、澳門永久性居民身份證和 “ 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 ” 的香港、澳門考生或持有 “ 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 ” 的臺灣考生。
2.須具有與內地(祖國大陸)學士學位相當的本科且畢業后滿三年或大專畢業后滿五年。
3.品德良好、身體健康。
4.有兩名與報考專業相關的副教授以上或相當職稱的學者書面推薦。
5.八年以上工作經歷,四年以上管理工作經歷。
二、學制和上課安排
學制3年。每1-2個月集中上課四天。
三、報名
2017年面向港澳臺地區研究生招生報名工作包括網上報名和現場確認兩個階段。所有參加港澳臺研究生招生考試的考生均須進行網上報名,并現場確認網報信息和繳費。
現場確認工作由報考點負責組織進行。網上報名的技術服務工作由教育部全國高等學校學生信息咨詢與就業指導中心負責。
(一)網上報名要求
1. 網上報名時間:2016年12月1日至12月15日,全天24小時接受網上報名。
2.考生應在規定報名時間登錄“面向港澳臺招生信息網;瀏覽報考須知,并按教育部、報考點以及廈門大學的網上公告要求報名并上傳電子照片(廈門大學代碼:10384)。報名期間,考生可自行修改網報信息。逾期不再補報。
3.考生應按要求準確填寫個人網上報名信息并提供真實材料。考生因網報信息填寫錯誤、填報虛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試或錄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二)現場確認要求
1.所有考生均應按報考點要求對報名信息進行現場確認,現場確認須在2017年1月10日前完成,具體時間由各報考點自行確認和公布,逾期不再補辦。
2.現場確認時應提交以下報名材料,考點工作人員應進行認真核對。
(1)網上報名編號;
(2)身份證件(香港、澳門考生持香港、澳門永久性居民身份證和“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臺灣考生持“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
(3)學士學位證書或同等學歷文憑;應屆畢業生須提交學校教務部門出具的預畢業證明。(持海外教育機構學歷的,報考點或我校有要求的,應到中國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方準予考試。持預畢業證明者報考者須在開學報到前提交最高學位證書,否則錄取資格將被取消。)
3.考生應對本人網上報名信息和電子照片進行認真核對并確認。報名信息經考生確認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寫錯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擔。
4.考生按報考點要求繳納報考費。
5.報考點打印《考生報名信息確認表》,考生簽字確認后交報考點留存。
6.考生按報考點要求提交相關報名材料副本。
四、入學考試
入學考試分初試、復試兩個部分。
1. 初試:考試科目為外國語(滿分值為100分)及管理類綜合能力(滿分值為200分)。初試均為筆試,每科考試時間均為3小時。
(1)初試時間: 2017年4月8日至9日。時間以北京時間為準,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考試時間超過3小時的考試科目安排在4月10日9:00-15:00進行。
(2)初試地點:
北京市:由北京理工大學安排。
廣州市:由廣東省教育考試院安排。
香港:由京港學術交流中心安排。
澳門:由澳門高等教育輔助辦公室安排。
(3)考生可于5月上旬登陸本校考試中心或招生辦網站查詢初試成績。
2. 復試:初試合格者,須參加本校復試。
①復試內容:主要包括外語、業務能力和綜合素質等方面的考核,采用筆試、面試或實驗技能考核等方式,對考生的學科背景、專業素質、操作技能、外語水平、思維能力、創新能力等進行全面考核。
②復試時間和地點:復試時間在5月中下旬,地點在廈門大學。具體復試細則、時間和地點安排請關注廈門大學通知。
③本校在復試前將對考生的身份信息、學歷(學位)證書(或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報名材料及考生資格進行嚴格審查,不符合規定者,不予復試。推薦信由考生在復試時直接相關院系。
五、錄取
根據考生報名材料、初試和復試成績、體檢結果等,綜合審查后擇優錄取。
六、學位
課程學習合格、學位論文答辯通過,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學位條例》規定者,可獲碩士學位證書。
七、聯系方式
1. 港澳臺碩士研究生招生的報名、考試、成績、錄取等信息可在本校招生辦公室和考試中心的網頁查詢。本校將及時在網上公布最新招生考試信息。
2. 本校招生辦公室負責港澳臺碩士研究生的招生錄取工作,考試中心負責港澳臺碩士研究生的考務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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